亲历的知识产权“剽窃”

亲历的知识产权“剽窃”

  前几天收到一份专利权终止通知书,由于原公司停交年费以前申请的两项实用新型专利权被终止了,多少有些遗憾和失望,可后来查到了另外一个专利,专利权人是我们当时合作的一个支座制作单位,竟然也申请了同样的东西(只是文字表述上的差别),有些气愤了。这个支座是我们团队花了两年多时间设计改进出来的,设计原型借鉴了北京院朱兴刚的专利支座的原理并进行了几项创新性的改进,因此当时没有申请发明专利,只申请了实用新型,而现在他们竟把我们的设计成果注册成了自己的专利,这不是赤裸裸地剽窃么?  可惜的是,偶原来的公司现在已经物是人非,没有能力再对自己的这点权利利益进行保护了。不过,原来领导说的这句话很对:有人剽窃说明我们曾经做了很好的工作,得到了不同方式的认可!  特发此文,以见证我们以前的努力工作和社会的现实。 我们的成果:200620200853 建筑用钢管柱顶隐式万向转动铸钢支座200620200854 建筑用柱顶显式万向转动铸钢支座...

亲历的知识产权“剽窃”